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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场shoegaze,来了三支乐队,都是英国的,”梁逍解释道,“时间是中秋节假期第二天,您站在最前面一排。”
叶季安立刻就想起来了。这事儿在他脑海里本身就挺深刻,毕竟他能有幸抽得空闲出去听现场的机会实在是不多。
而且那三个乐队……其中有两个都是他跟梁逍感兴趣的。
印象中场地是天坛西边的一个小酒馆,他喝了半瓶很苦很香的督威三花,演出从晚上九点一直晃到了将近午夜,之后又安可了两三首,地铁没了,出租车打不到,一辆开往市郊的末班公交,他一直坐到终点站,后来又跟着高德地图骑了半天共享单车,等他回到自己的卫星城仿佛天都快亮了。
之后就感冒了小半个月,开会都挡不住他咳嗽流鼻涕,丢脸得要命,谁知道该怪出了太多的汗还是吹了太久的凉风。
“当时你呢?”叶季安停止回忆自己的苦逼朋克经历,抬眼问道,“你也在前排?”
“在中间,离前辈不太远。”梁逍推了推他的脸颊,好让他面朝演出台而不是呆呆地盯着自己,只见热场乐队已经拎琴盒走人了,一个高高瘦瘦白发垂肩的男人走到中央位置上一声不吭,挂着琴随意踩着效果器,一脸丧气的样子,叶季安认出来,这是主唱。
随后陆陆续续的,五个人上齐,全都是长头发高个子眼圈乌黑一脸丧气,说了声hello就专心调音,没有任何跟听众互动的意思。叶季安和梁逍都笑了,这乐队就是这种要死不活的感觉,要是上来就喜气洋洋热火朝天,他们简直要怀疑进错了场子。
“那会儿九月底……你刚入职一个多月!”叶季安抓紧时间说。
“是啊,和前辈还不熟。”梁逍笑。
叶季安也笑,他已经开始捂汗了,也把西装外套脱了下来,想学梁逍那样把它很酷地随手搭在一边肩膀上,反手那样拎着,却怎么做怎么别扭,甚至萌生出把袖子系个扣绑在腰上的愚蠢想法,“碰上我肯定吓一跳吧,”他赶紧把衣裳老老实实地搭在小臂上,企图通过说话来缓解心里那点谁也不知道的尴尬,“出来玩遇到同事,倒了八辈子霉。”
梁逍却陡然认真起来,“我只是有些惊讶,我也就是从那个晚上开始注意前辈的。”
“是在意。”他又纠正自己的用词。
“就因为看到了我的文身?”叶季安撞撞他的肩膀。
“当然不是。”梁逍也撞他。
“那是因为什么?”
“过一会儿再说啦!”梁逍不肯看他,再看台上——好一堆鼓点砸下来,演出开始了。
叶季安曾经是比乐手还疯的人,尤其刚上大学那会儿,乐队走了他还能跟一帮狐朋狗友在酒吧里蹦到后半夜,哪怕音响里放的是吉祥三宝,他也能把胳膊挥起来,把跨给扭起来,做酒吧里最靓的仔。这也就越发显出他如今体力的退化,六首歌过去了,大概也就是刚过大半场,他已经开始觉得自己离歇菜不远。
人都在他周围胡乱蜂拥着,后面的把他往前面挤,前面的又因为跳跃拍手等大幅度动作而不断扩散,人人手肘顶着手肘,肩膀擦着肩膀,上面每每砸一波重低音,下面这人堆就呈波状拧来拧去一回。跟唱声也像吼,像口号,混着尖叫爆发在耳边。所有人都太激动了,叶季安也叫,因为他也激动,酒气像跳跳糖似的在头脑里爆炸,但那些红的白的还在胃里晃来又晃去,头疼也从太阳穴蔓延,一双腿包在西裤里,他就觉得自己的糖跳得不畅快。小臂上的西装早就挂不住了,他攥在手里,攥得全是褶子,老腰和老腿也开始软,叶季安仍旧不想接受自己需要歇一歇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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