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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楼伴岁月
叶明远娶媳妇那年,惠宾楼的天井里摆满了红桌椅,胡同口的老槐树都系上了红绸带。新媳妇叫林秀,是胡同里裁缝铺的女儿,手巧得很,第一次来楼里就给叶东虓缝补好了磨破的袖口,针脚比江曼年轻时还细密。
“爹,娘,您二老就歇着吧,后厨有我和秀儿呢。”叶明远系着新做的围裙,胸前绣着朵小小的玉兰,是林秀的手艺。他如今已是惠宾楼的掌勺,街坊们都喊他“小叶老板”,说他炒的菜里,有叶东虓的稳,还有股子年轻人的鲜。
叶东虓却闲不住,每天照旧提着篮子去早市挑菜。他认得哪个摊位的菠菜嫩,哪个铺子的羊肉新鲜,连卖葱姜的老张都知道,叶老爷子挑菜得蹲在摊子前扒拉半天,专捡沾着泥带着露的,说“这才是地里长出来的正经味”。
江曼则多了个新活儿——带孙子。小家伙叫叶念安,刚会走路,整天颠颠地跟在江曼身后,抓着账房的算盘珠子往嘴里塞。江曼就把他架在膝头,教他认账本上的字:“这是‘葱’,这是‘姜’,都是咱楼里离不了的宝贝。”
叶念安含着算盘珠,咿咿呀呀地应着,口水顺着下巴往下淌,滴在泛黄的账页上,晕开一小片浅痕。叶东虓从早市回来,看见这祖孙俩的模样,总会笑着摇头:“你这是教他算账,还是教他啃木头?”
“等他长大了,也得学管账。”江曼把孙子抱起来,在他软乎乎的脸颊上亲了口,“咱惠宾楼的账房,得有自家人守着。”
沈子墨来得勤了,有时拄着拐杖站在门口看半天,不说话,就看着伙计们忙前忙后,看着叶明远在后厨颠勺,看着林秀给客人端菜。叶东虓知道他的心思,搬把藤椅让他坐,递上杯热茶:“当年你说全国解放了再来,这不来了嘛。”
“来了,来了。”沈子墨笑着点头,眼角的皱纹挤成了堆,“看见这楼好好的,比什么都强。前阵子去南京,还遇见当年那位‘玉兰香’,她说总惦记着惠宾楼的葱爆羊肉,说那是北平最好的味道。”
“等她来,我让明远给她做。”叶东虓说,“保证还是当年的火候。”
那年冬天来得早,第一场雪就下得没了膝盖。叶东虓的老寒腿犯了,疼得直咧嘴,江曼就用棉布包着热水袋给他焐腿,一边焐一边念叨:“让你别去早市,偏不听,这雪天路滑的,摔着了可怎么好。”
叶东虓不吭声,看着窗台上的玉兰花盆。今年天冷,花盆里的玉兰没开花,枝丫光秃秃的,却透着股倔劲。他忽然说:“开春了,把这盆花挪到天井里吧,总在屋里养着,没精气神。”
“老糊涂了。”江曼嗔怪道,“那是盆栽,挪到院里冻坏了怎么办?”
“冻不坏。”叶东虓望着窗外的雪,“咱楼里的东西,哪样不是经风见雨的?这花也得练练筋骨。”
开春后,叶明远真把玉兰盆栽挪到了天井里,就在老玉兰树旁边。奇怪的是,那盆栽竟真的活了,还抽出了新枝。叶念安整天围着两棵玉兰树转,指着新抽的枝丫喊:“爷爷,小的!”
叶东虓就蹲在他身边,教他辨认哪是花芽哪是叶芽:“这芽鼓鼓的,是要开花的;那芽扁扁的,是要长叶的。就像咱楼里的伙计,有的能掌勺,有的能跑堂,各有各的用处。”
林秀听着,偷偷跟叶明远说:“爹这是在教念安当老板呢。”
叶明远笑了:“他呀,是把这楼当孙子疼呢。”
惠宾楼的生意依旧红火,只是多了些新鲜玩意儿。林秀学着城里的样子,在楼里摆了个小柜台,卖自家做的酱菜和点心,玻璃罐子里的腌黄瓜、糖蒜亮晶晶的,很受年轻客人喜欢。叶明远还添了道“全家福火锅”,冬天里支起铜锅,咕嘟咕嘟地煮着丸子、肉片、白菜,客人围着锅边吃边聊,热乎得像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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