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笔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13章 猎犬之殇(第1页)

三月二十五,长白山南坡的春天彻底舒展开了。漫山遍野的达子香开了,粉红色的花朵一丛丛、一簇簇,像给山坡披上了粉色的绸缎。冰凌花谢了,顶出嫩绿的叶子;山野菜冒出头来——刺老芽、蕨菜、猴腿儿,嫩得能掐出水。

曹大林却无心欣赏春色。他蹲在合作社院里,看着躺在草垫上的老猎狗黑豹,眉头紧锁。黑豹今年十一岁了,按狗龄算,已经是古稀之年。这几天它不吃不喝,趴在那里,偶尔睁开浑浊的眼睛看看主人,又无力地闭上。

吴炮手蹲在旁边,吧嗒吧嗒抽着烟袋:“老伙计,到岁数了。”

“还能救吗?”曹大林问。

“难,”吴炮手摇头,“狗跟人一样,老了,器官衰竭,没法治。让它安安静静地走吧。”

黑豹是曹大林从小养大的。那年春天,父亲从山里抱回来一只小黑狗崽,眼睛还没睁开,曹大林用羊奶一点一点喂大。后来,黑豹成了最好的猎狗:鼻子灵,能闻出三里外的野猪味;胆子大,敢跟野猪周旋;通人性,一个眼神就知道主人想干什么。

这些年,黑豹跟着曹大林进山无数次,救过他命,也帮他猎过无数野物。现在,它老了,要走了。

曹大林轻轻抚摸着黑豹的头。狗睁开眼睛,伸出舌头舔了舔他的手,眼神温柔,像在告别。

“黑豹啊,”曹大林轻声说,“你辛苦一辈子了。歇着吧,好好歇着。”

黑豹喉咙里发出微弱的声音,像在回应。然后,头一歪,闭上了眼睛。

它走了。

曹大林眼睛红了,但他没哭。山里人见惯了生死,知道这是自然规律。他抱起黑豹——很轻,瘦得只剩一把骨头,走到合作社后面的山坡上,那里是埋葬老猎狗的地方,已经埋了七八条了。

吴炮手和刘二愣子帮着挖坑。坑挖好了,曹大林把黑豹放进去,又放了几样它生前喜欢的东西:一个磨牙的骨头,一个皮球,还有…曹大林从怀里掏出个东西,是用野猪獠牙做的哨子,黑豹一听这哨声就知道要进山。

“带着吧,”曹大林把哨子放在黑豹身边,“下辈子,还当猎狗。”

填上土,堆起个小坟包。曹大林砍了块木板,用刀刻上字:“猎犬黑豹之墓——忠勇一生,守山护主”。

埋完黑豹,三人坐在坟边,都没说话。春风吹过,带来达子香的花香。

“得再找条狗,”吴炮手打破沉默,“猎狗是猎人的半条命,不能没有。”

“哪找去?”刘二愣子问,“现在好猎狗难找了。家家都养土狗看家,谁还养猎狗?”

热门小说推荐
半山农场

半山农场

现摘水晶冰菜,井水浸过,有着淡淡苹香。 红油咸鸭蛋切开淋上蒜茸醋汁 腌渍好的沙蟹酱装一碟 玉米糁粥,开花馒头 再来点茅香柠檬甘蔗水 禤[xuān]晓冬回乡躺平, 把小日子过得悠哉又悠闲。 谁知道过着过着, 辜负过他的人,他辜负过的人 一个个都找来了。 好好的日子,变成了修罗场。 轮椅大佬攻×退隐咸鱼受 (攻前期轮椅后期会治好) 本文涉及所有国家、城市、职务等统统为架空虚拟,与现实无涉及影射,请勿代入。 文中涉及的花鸟鱼虫植物食物等相关知识技能全为胡编乱造,请勿考证考据。 主角姓禤读音:[xuān],音宣,情节设置需要选了个稀少的姓,因为特别,容易被发现。...

路人她超神了

路人她超神了

凌意是废土世界的一位声名赫赫的赏金猎人,她在一次任务中穿到了未来世界。凌意的原世界被做成全息游戏,全球人热血沸腾地参与其中,她对此毫无兴致,只想躺平当个咸鱼,然而未来世界处处要钱,凌意吃不...

穿到农门带萌娃

穿到农门带萌娃

一代杀手之王因被人陷害,魂穿异世。穿成未婚有娃的农门女,家徒四壁,一贫如洗,好在有疼她的几位亲人,还有她一世所学。她本想低调养娃,却不想总有……请跟随女主的脚步,且看她如何在异世带娃,发家致富……揍男人简介无能,且看正文。(爽文,萌娃,种田,1v1)...

敬我为神明

敬我为神明

文艺版:我已脱胎,超凡于肉身。罪业之地,空余至邪。听命于吾主,肃清余孽。苟活于世的神明啊,坠落尘世吧,献祭于这烈火。逗比版:我撕了主神的卖身契,现在被它拉黑了。怎么办?在线等!普通版:这是一个懂礼貌的小疯子,带着情绪收割系统,在异世界暴打各路轮回者的故事。...老规矩,本书玻璃心慎入。1.275526986(此群热闹,喜欢聊天的进)2.463481546(此群全员禁言,不说话的进)...

竹马总想扑倒我

竹马总想扑倒我

傲娇叛逆的落魄少爷vs腹黑偏执的京圈太子 白钰从小活在贺江的保护下,他把贺江当哥哥,生日宴上,贺江亲了他,闹得不欢而散。贺江出国,他家逢巨变,两人走上了不同的路。 为了还债,他进了娱乐圈。三年后,他们在酒桌上重逢,贺江是不能得罪的大人物,而他是一个不起眼的助理。 贺江追的他逃不掉,有了贺江保驾护航,他的生活慢慢变好,他不想让贺江越陷越深,他想掰直贺江,却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沦陷。...

已婚

已婚

冷漠书呆子受x深情有点恋爱脑的攻 贺凌是衡景一中有名的书呆子,他性格孤僻古怪,跟谁都不说话,永远戴着一副镜片厚如玻璃瓶底的眼镜,成绩也永远是年级第二,总也考不过无论哪方面都远胜于他的江越。 学校里的人都以为他们不熟,毕竟从来没有人看见他们说过话,即使在走廊遇见了,也只当对方是空气般地擦肩而过。 谁也不知道,贺凌的房间窗户推开对面就住着江越。 谁也不知道,那个白天在学校跟他装不熟的人每天晚上都会翻过窗户进入他的房间,陪他看书写作业。 因为贺凌的意愿,江越无奈选择配合,在学校当个陌生人,隐瞒他们其实从小一起长大,是好朋友的事实。 至少贺凌是这么认为的,认为江越是他永远的好朋友。 但贺凌成年后,他和江越成了“已婚”的关系,在家庭关系称谓那一栏上,江越是他的“丈夫”,也是他精神濒临崩溃的那一晚唯一抓住他的人。 同性可婚背景(法定婚龄是私设) 一点先婚后爱...